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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技术要求变化

时间:2015-12-07 点击数:258

【导读】近期,CNAS公布了一系列文件,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技术的要求将发生相应变化。


CNAS认可规范文件包括:

 

 

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的变化:

时限的变化

- 文审问题反馈时间缩短

- 初次认可整改时间缩短

 

扩项范围变化

- 增加等同采用的标准,按变更处理

- 删除“提高校准和测量能力”属于扩项的规定

 

变更要求用词变化

- 变更如实通报CNAS

- CNAS确认后才可使用认可标识

 

暂停、撤销认可要求增加

- 现场评审发现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/或技术能力不能满足认可要求将被暂停或撤销认可资格

 

明确相关要求

- 明确英文证书附件根据实验室自愿申请来提供

- 因违反规定而被暂停资格的,在恢复前不能扩项- 初次内审和管理评审应在管理体系运行6个月以后进行

 

2014年-2015年经修订,CNAS发布或实施的应用准则共15份:

 

 

2014年-2015年CNAS发布或实施新制定的应用准则共10份:

 

 

CNAS-CL06《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》的变化:

 

 

CNAS-CL52《CNAS-CL01<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>应用要求》的变化:

 

 

应用说明变化特点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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