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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山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(试行)》出台

时间:2014-10-28 点击数:733

导读:今年4月以来,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在西非的几内亚等多个国家肆意蔓延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本市境内发现病例时,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,中山市疾控中心制定了《中山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预案》”)已经于近日出台。

 《预案》指出,2014年4月以来,西非的几内亚、利比里亚、塞拉利昂及尼日利亚等国家先后暴发埃博拉出血热疫情,由于人群普遍易感,中山也存在病例输入的风险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中山市制定了该预案,为埃博拉出血热疫情输入,以及本市境内发现病例时,开展应急处置等工作。《预案》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、传染病防治法、国境卫生检疫法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,并参照省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应急预案(试行)等相关预案(或方案)制定。

《预案》适用于4种情形:准备阶段(Ⅳ级响应,国外出现暴发,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未出现病例);Ⅲ级响应(中国内地、港澳台地区、本市出现输入病例);Ⅱ级响应(本市出现二代病例);Ⅰ级响应(出现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病例)。

  在组织管理上,中山市成立了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,统一部署、组织、协调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控工作。领导小组由卫生计生、市委宣传部、市府新闻办、市经信局、市教育局、市公安局约20家单位组成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局,负责日常工作。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领导小组指示和部署,组织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。并收集、整理、汇总和上报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,提出应急处置方案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埃博拉出血热疫情发展趋势,评估危害及影响情况等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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