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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环保局治理大气污染 首开“按日”罚单

时间:2014-11-03 点击数:715

         导读: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施行后,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被检查发现其一台5吨锅炉使用废木材及木皮边角料等作为燃料,存在严重的“冒黑烟”违法行为。市环境监察总队对该公司作出罚款的决定,并告之其改正,但其拒不改正,最终被曝将“按日计罚”。这是全市首例“按日计罚”的违法企业。
 
  《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施行后,全市首例“按日计罚”的违法企业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日期被市环保局曝光。
  
    位于松江区九亭镇盛龙路上的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,于10月11日被检查发现其一台5吨锅炉使用废木材及木皮边角料等作为燃料,存在严重的“冒黑烟”违法行为。10月23日,市环境监察总队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.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,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冒黑烟的违法行为,明确告知其如拒不改正,将“按日计罚”。然而10月27日,市环境监察总队再次对该企业进行督察时,发现其未履行整改措施,冒黑烟现象依旧。
  
    市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周浒告诉记者,上海森库木业有限公司已经构成了“按日计罚”的条件,目前监管部门已对其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,自责令改正文书送达之日的次日(10月25日)起至再次发现违法行为之日(10月27日)止计算罚金,即处罚7.5万元(2.5万元×3日)。昨天,该企业已被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。按照条例有关规定,如该单位依然拒不改正,将按法律规定对其再次实施“按日计罚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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